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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医疗服务,浙江明确未来几年重点任务

宁波发布 2022-03-18


为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日前联合制定《浙江省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机构设置全覆盖、服务体系一张网、双向转诊无障碍、重点学科有特色、人才培养可持续、政策保障有力度”的儿童医疗服务发展新格局。

进一步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儿科技术队伍,形成引领全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儿童医疗健康服务高地。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救治综合实力和水平居全国前列,儿童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儿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


《行动计划》明确

以下重点任务

↓↓↓


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儿科资源合理布局。健全以儿童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为核心、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儿科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省、市、县、乡四级儿童医疗服务体系。

  夯实基层儿童健康网底。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统筹县域综合性医院儿科临床和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资源,加强对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标准化指导。



  • 省级:建设浙东以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浙南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浙中(西)以义乌市儿童医院、浙北以省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为中心的四大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每个中心设置儿科床位数≥600张。加快推进省儿童医院莫干山院区、义乌市儿童医院建设。


  • 市级:推动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设区市设置1所儿童医院或妇女儿童医院,核定儿科床位数≥200张;支持温州市新建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建设。


  • 县级:加强儿童医疗专科发展,完善儿科诊疗科目设置,培育50个儿童医疗服务特色专科;推进县域儿科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实现儿科多发病、常见病在县域内解决,常住人口80万以上的至少有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儿科床位数≥70张,40—80万人口的至少有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儿科床位数≥60张,40万人口以下的至少有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儿科床位数≥50张。


  • 乡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医疗、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及婴幼儿照护指导等“医、防、护”一体化儿童健康服务,建设100家提供“医、防、护”一体化服务的示范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完善儿童分级诊疗体系  健全儿科分级诊疗制度。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性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梯度功能定位,制定儿科疾病转诊技术标准和病种目录,规范诊疗标准和服务流程。  完善儿科双向转诊机制。完善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健全上下级医院之间转诊机制,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逐步提高预约转诊比例。落实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建立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 出台《儿童分级诊疗管理办法》,制定儿科病种分级诊疗目录和技术标准,规范诊疗标准和服务流程。


  • 依托省分级诊疗平台,完善儿科分级诊疗服务,建成分级诊疗转诊热线。


  • 加快城市三级医院提质升级,减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患者占比,将更多专家号源、床位、手术等服务和技术资源下沉。到2025年,儿童在县域就诊率达80%以上。



推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容下沉  加强儿科“医学高峰”建设。高质量建设国家级“两中心”,推动省儿童医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以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牵引,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形成“省级有高峰、市域有高地、县域有高原”的儿科发展格局。  推进儿科专科联盟建设。依托现有儿科体系,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儿科医疗服务专科联盟,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和资源共享发展。推进省市级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精准下沉。

儿科“医学高峰”建设


  • 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两中心”,推动省域内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 规划布局重点学科建设,全省建成4—6个国家级儿童重点学(专)科,培育10个省级儿童重点学(专)科。


  • 优先扶持小儿外科、小儿心血管、儿童血液肿瘤、儿童重症医学、儿童呼吸、儿童内分泌、新生儿、儿童保健、儿童康复、儿童孤独症等儿科类学科发展。


  • 支持综合性医院开设儿科门急诊服务,建设15—20个示范儿科门急诊。


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实施儿科人才引育计划,造就一批高端儿科医疗领域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省内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儿科专业,扩大儿科学专业招生规模,年招生不少于260人;加强儿科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每年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少于220人。  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进一步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不低于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在薪酬分配、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相关人才项目等评优评先工作中,对儿科医生给予倾斜。


  • 高层次人才引育:依托国家级“两中心”建设,引进院士、国际顶尖儿科人才2人以上,建立2—3个高端儿科国际研修团队。设置若干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专项培养项目,培养儿科复合型人才、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将儿科人才培养纳入“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分批培养儿科高层次人才30—50名。


  • 基层整合型人才培养: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至1名。县域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至少有3—5名全科医生能够提供整合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高校通过订单式培养方式,每年为基层培养儿科医学生50名。到2025年,为基层培养100名具有儿科亚专业特长的基层全科医师,为基层培训5000名具备“医防护”整合型的儿童健康管理人员。


提升儿童医疗救治能力  加强儿童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将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每个市建立1个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完善儿科急救转运体系,与“120”共建儿童急救网络,配置专用的新生儿转运车及设备。  加强儿童传染性疾病救治能力建设。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坚持常规和应急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儿童医疗救治,保障儿童必要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标准化建设儿童发热门诊,切实防止院内感染。


  • 建设省级儿童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培育省级儿童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 加强儿童重症学科建设。设有儿科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立儿科重症监护室,监测、抢救设施设备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管理规范;设有产科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各设区市应指定1家医疗机构配备危重新生儿转运的专业人员、车辆和相应设备,承担危急重症新生儿转运工作。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转运车或转运设备配置率达到100%。省、市成立危重新生儿救治质量控制中心,指导危重救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水平、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 支持省儿童医院滨江院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心改造工程建设;推动各县(市、区)统筹设置1个标准化儿童发热门诊。



推进儿童保健与临床服务融合发展  打造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儿童健康服务;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和性早熟、脊柱侧弯等防控,加强对幼儿园、托育机构群体保健指导,支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青少年服务门诊。  加强儿童康复及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实现孤独症、多动症等儿童常见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早识别和早干预。开展儿童常见眼病筛查,建立儿童视力健康档案,加强对家长和儿童眼保健的指导。

儿童保健与临床服务融合发展


  • 加强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标准化筛查率达到90%以上。


  • 争创3个国家级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和5个国家级儿童早期优质服务基地,建设10个省级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


  • 培育5—10家省级示范性儿童康复科,全省培训200名孤独症患儿的筛查与训练治疗师,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 加强儿童罕见病诊治,发布主要罕见病名录,建设省级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


  • 妇幼保健院与中医医院共建中西医结合临床协同基地,培育30家示范儿童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专科,推动三级妇幼保健院与中医药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培养儿科中医药人才。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开展中成药用药培训。到2025年,0—3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70%,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专科服务比例达到100%。


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政策保障  强化儿童医疗服务公益属性。加大对政府举办的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儿科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配备上给予政策倾斜。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有利于推动儿童健康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治疗性儿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门诊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落实儿童用药保障政策。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带量采购,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支持开展儿童专用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加强对儿童用药用械不良反应(事件)检测,提升合理用药用械水平。

  每年对本地区相关指标开展量化评估,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对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高于成人医疗服务价格。


  建立符合儿科诊疗特点的DRG医保支付体系,根据儿科诊疗特点,优化医保DRG分组,适当向儿科倾斜。


  支持开展儿童专用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的研发。


推进儿童医疗健康智慧服务  建设儿童医疗服务数字化平台。依托“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和“智慧健康管理”,以建设婴育数字化服务为抓手,整合多源数据,搭建儿童健康数字平台。  推进儿童医疗服务数字化集成应用。加强电子病历、远程医疗、信息便民在儿童医疗服务中的务实应用。依托“两中心”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儿童医疗健康大数据信息归集共享。

  搭建儿童医疗服务数据应用平台。丰富“浙有善育”应用场景,建立全省儿童健康大数据决策研究中心。依法依规归集儿童个人属性以及健康状况、医疗应用、医疗支付、卫生资源、公共卫生等数据,建立儿童健康数据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面向政府辅助资源决策。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行动计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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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沈晓燕

一审:戴巧泽 二审:郑仲晔 终审:刘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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